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具体是什么


起诉离婚的基本程序具体是什么

1、写民事诉状,第一部分写明原告、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和住所地,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;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,把何时结婚、何时生小孩,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。
2、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(区或县法院)起诉,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;
3、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、结婚证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(至少带上自己的)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,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,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。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(法院案卷中一份,发给对方一份);
4、立案庭审查后,缴费;
5、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,回家等通知;
6、若确定立案,法院排期开庭,并将诉状副本、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,送达被告后,通知开庭时间,传达开庭传票;
7、庭前调解;
8、开庭时需双方参加庭审,法院根据开庭审理,查明的事实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。
9、判决可能判决离婚,也可能判不离,一般情况下,第一次起诉离婚的,被告不同意离婚,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。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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